颐衡动态 | 颐衡律所受邀参加中国海洋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建设协调会

发布时间: 2024-05-07 浏览次数:720

2024年4月30日上午,中国海洋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协调会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行远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团队主任杨少平律师受邀代表律所参会。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健、法学院院长桑本谦,青岛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春颖,青岛海事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先立,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商事审判庭庭长王晓琼,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一级调研员熊革,青岛市委外办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主任成希鹏,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殷静,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海洋大学名誉教授王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助理驻华代表、中国海洋大学客座教授马超德,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芳龙,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珂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领域的专家。本次会议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院长桑本谦主持。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健和院长桑本谦对各位出席此次会议的嘉宾表示欢迎,重点强调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发挥各自优势,助力基地建设,为中国海洋大学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做出贡献,使其在下一个百年更加辉煌,实现海洋强国梦想。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师代表王倩云就基地建设方案(草案)从建设目标与思路、人才培养方向、多域协同育人机制和主要措施进行汇报,她指出基地的总体定位是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为根本宗旨,以培养能够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为目标,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引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的国际(涉外)平台和优质资源,打造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和国家海洋治理法律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基地以海洋大学法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海洋法和环境法学科以及全球海洋治理研究平台为依托,通过制定特色培养方案、整合校内外教学资源、拓展校外实践平台、加大科研和访学支持力度、构建人才培养合作网络等举措,建设本、硕、博一体化的涉外涉海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实现国际组织法律人才和可持续海洋管理人才的定制化培养,形成动态的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机制。

在讨论环节,与会人员就基地建设方案(草案)各抒己见。与会单位代表认为要正确把握人才培养的方向和任务、坚持质量导向、探索多元化培养模式,利用青岛市各方资源和实践机会,建立涉外案例库,以模拟法庭类课程和赛事为依托,为学生提供实训机会,提升学生的涉外法律实践能力,拓展国际视野,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最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健书记及桑本谦院长对大家参加本次活动并就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积极献言献策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