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动态 | 历时三年,颐衡律师专业敬业,依法维护医疗损害纠纷委托人合法权益,终获胜诉!
发布时间: 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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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委托人(患者家属)因被济南某医院起诉索要三百多万医疗费而向我所王津章和宋宗金两位律师进行咨询,王津章律师作为从医多年的专业医疗纠纷律师,通过与委托人的沟通,敏锐的察觉到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过错,委托人不应向医院支付所谓的医疗费。
通过两位律师对案件详细、严谨的剖析后,委托人被两位律师丰富的医疗案件处理经验所折服,决定聘请两位律师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对多达数千页的住院病历材料进行仔细研读,认真分析案情,及时建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赔偿诉讼,主张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住院长达七年之久并最终死亡,从而向医院主张赔偿。同时,对于某医院的起诉,两位律师及时与办案法官沟通并提交答辩材料,以某医院起诉的被告主体不适格为由,要求法院驳回某医院的起诉。某医院在收到答辩材料后,被迫撤回了对委托人的起诉。
在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中,两位律师与委托人多次进行沟通,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两位律师专业、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得到了委托人的充分认可。代理此案过程中,王律师在司法鉴定陈述意见中详细指出了院方存在的多处诊疗过错,并最终被鉴定听证会的专家接受和认可;而在之后的庭审中,两位律师更是据理力争,尽最大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法院最终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判决医院需向委托人赔偿100余万元。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结束后,某医院再次向法院提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之诉,起诉委托人索要近200万元医疗费,两位律师认为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严重过错,正是医院的过错才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并最终死亡,医院的过错行为必然导致患者及其家属的损失扩大。在庭审中,两位律师详细阐述了我方的观点,法院最终驳回了医院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次委托,两位律师历时近3年的时间,期间历经了医疗损害责任赔偿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对司法鉴定报告不服的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一审、行政二审,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一审、二审,最终两位律师以专业的医疗法律知识,锲而不舍,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满意的判决,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判决,既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也是对死者家属最好的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