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律师做客半岛问法热线——聚焦日常生活中时常遇到的侵权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 2025-09-24 浏览次数:35

半岛问法热线

“合法权利不容侵犯”,我们每一次对不公的追问、对侵权的追究,不仅仅是为自己讨回公道,更是在为构建一个权责清晰、公平有序的社会添砖加瓦。9月23日,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准时开通,聚焦日常生活中时常遇到的侵权责任纠纷,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的黄晟律师和王睿律师在线接听市民来电,为有需求的市民支招。

律师解答

如今生活质量提高,很多居民会选择养宠物,能陪伴玩耍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维权问题。9点30分王女士打热线咨询,自家老人在小区散步时,一只未拴绳的大狗突然冲到他面前。“我父亲受到惊吓,赶忙后退,一不小心摔倒骨折。”而狗主人出示狗证和疫苗证明,强调“狗没有咬人”。

“狗没咬人,却导致老人摔伤,主人该不该赔?”王女士及家人仍认为事故根本原因是犬只无人管控、突然逼近。

“这属于很典型的饲养动物致损纠纷,”王睿律师分析道,“即便犬只未直接接触受害人,但其突然逼近、吼叫等行为造成他人心理恐惧,进而引发摔伤等后果,饲养人仍要承担侵权责任。”王律师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担责。

“本事件中,饲养人未拴犬绳、未能现场及时控制犬只,存在明显过错,是导致老人受惊摔倒的直接原因。”王律师指出,若涉及烈性犬或违规饲养的大型犬,责任将更为严格:“如果您诉至法院,法院应该会认同您的诉求,认定饲养人未尽管束义务,判决其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王律师贴心提醒,再遇类似情况应尽量保持冷静,避免剧烈跑动,可拍照取证并及时报警。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王睿

律师解答

今年喜提新房的周先生正准备着装修,却没想遇到了大麻烦。“家里装修时请的师傅操作失误,打穿了卫生间隔墙还把邻居吴女士家的水管打断,导致她家的墙面渗水、地板起翘,修复要1万多元。”周先生说,装修的张师傅未仔细核对墙体厚度,失误导致钻头穿透墙体和水管。“是张师傅操作失误造成损失,我已经付了工钱,损失应该由他赔。”周先生认为赔偿的事轮不到自己这个业主。
黄晟律师了解后回应说:“根据法律规定,业主作为装修的实际组织者和受益人,对施工过程负有管理义务。”律师提到,即使损害是工人造成的,邻居也有权直接向业主要求赔偿。“业主赔偿后可根据约定向工人追偿,但对外要先承担责任。因此建议您先向吴女士赔偿,事后再与张师傅商议。”在本事件中吴女士作为受害人,无法直接要求工人赔偿,而业主与工人之间的责任划分属于内部关系,不能对抗外部的受害人。
律师特别强调,装修前要与施工方明确安全责任,选择有资质的工人,施工中要加强监督,避免因操作失误殃及邻居。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黄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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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类纠纷内容众多,当天上午来电咨询的读者众多,律师都一一进行了解读。针对来电信息中比较典型的问题,律师解答后记者也进行了重点整理,供读者参考。
问题1:大风吹落花盆砸坏汽车,谁该担责?
家住四楼的李先生来电反映,由于大风把自家花盆刮落,砸坏了楼下邻居刘先生的轿车,车顶凹陷、后玻璃碎裂等损失,维修要花一万二,刘先生正要求自己赔偿。李先生表示:“台风是不可抗力,花盆被吹落是意外,我又没故意扔下去,凭什么要我赔?”
律师说法:王律师听到后分析,“这类情况法律上适用‘过错推定责任’——也就是说,花盆是从您家阳台掉下去的,您得先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比如是否做了固定防护。”但事件起始李先生在阳台擦拭花盆后未固定便放在了阳台边缘,未能尽到基本的管理义务。
律师提到,虽然天气是外因,但把花盆放在护栏边未做任何固定,李先生的疏忽与车辆受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所以您是应当承担赔偿。”律师提醒,类似阳台花盆、窗外杂物,遇大风天务必要提前检查、加强防护,意外往往就出在一时疏忽上。
问题2:购物时因地滑摔伤,商家是否应赔偿?
黄女士打来电话,抱怨自己受伤的处境。原来她在超市购物时,因地面刚拖完未干也没有警示牌,一下子滑倒导致右腿骨折,手术加误工损失一共15000元。“但超市却称每天都会拖地,是顾客自己没走好,不愿担责!”黄女士顿感气愤。
律师说法:“超市这类经营场所必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王律师分析道,保洁员用湿拖把擦拭后未及时擦干,也未在湿滑区域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牌,显然未尽到基本的安全责任。律师进一步说明,即使顾客有轻微疏忽,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仍是主要责任,不能因顾客的过失而免除。“您如果前往法院诉讼,大概率能胜诉获得赔偿,超市应当对您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最后提醒,经营者一定要定期检查地面、及时清理积水并设置警示标志,消费者如因场所隐患受伤,应注意第一时间拍照存证、保存票据,依法维权。
问题3:清理了上任租赁者的设施,对方为何让我赔偿?
张先生最近承包了一片海域,却发现该区域竟留有前任承包者设置的养殖设施。“他在我的海域搞养殖,我当然不能留着,找了人要把这些设施拆掉,结果就吵起来了。”对方当事人却认为张先生的行为超出合理限度,构成故意破坏。张先生感到困惑:“我明明才是权益受侵害一方,为何自己维权反而要赔钱?”
律师说法:“两位的海域使用权纠纷并非情况紧急,您其实有时间通过行政途径或民事诉讼解决争议。”黄律师对此指出,法律虽允许当事人在情况紧迫、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时采取必要的自助措施,但这类行为必须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律师强调,自助行为也不能超越合理界限,更不得以对他人的财产造成新的损害作为手段。“张先生您采取的措施其实已超出必要范围,擅自采取破坏性手段,造成王先生财产损失,行为明显不当,可能会判决您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律师建议,涉及财产权、用益物权等纠纷时,应优先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法定渠道维权,避免以恶制恶、责任转嫁。
王睿律师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律师简介:山东大学文学学士、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历,取得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工作语言为中日双语。擅长代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执业以来,在非诉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相关领域形成自己的业务专长。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等。
黄晟律师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律师简介:中国海洋大学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硕士,从业15年,担任政府企业顾问及争议解决案件600余件,多篇论文在《中国律师》、山东律师论坛、华东律师论坛获奖,担任律所合伙人,山东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专业委员会委员,承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律师工作。
擅长领域:环境资源能源、公司法律顾问、投资、民商事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