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四名律师代表在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戚威的带领下在青岛汽车东站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非法集资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非法形式向有关部门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多样性:向社会公众及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手段之一:承诺高额回报
手段之二:编造虚假名目
手段之三:大肆宣传造势
手段之四:利用亲友诱骗
手段之五: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指出:金融概念宽泛,行业门类繁多,即使专业人士也难以面面俱到,遇到前来推销的业务员,一定要提高警惕。现在,很多诈骗分子会结合时下热点进行金融产品炒作,其实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情。发觉自己可能陷入骗局时,要及时去公安部门报案,必要时要委托专业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