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荣誉 | 颐衡律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赵纯永荣获青岛仲裁委员会“办案之星”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24-04-01 浏览次数:281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加强仲裁员评先进选优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打造专业强、操守优的仲裁员队伍,经第六届青岛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优秀仲裁员、优秀仲裁判决书及优秀仲裁案例进行表彰。
3月29日,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赵纯永荣获“办案之星”荣誉称号。

在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工作中,赵纯永主任秉持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偏、不倚、公正、客观地主持庭审活动,全面客观地考察和分析案件,坚持着作为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也维护了仲裁机构和仲裁院的良好形象。

赵纯永主任表示,感谢青岛仲裁委员会授予其“办案之星”的荣誉,在运用过硬的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赵主任也愿做青仲推广大使,通过各种渠道积极推荐青岛仲裁委员会,以此来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民主法治进程。

赵纯永,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公司及证券法律业务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21年。

具有法律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大数据分析师资格。

曾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全国“1+1”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称号、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立山东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15年被评为青岛晚报《核心价值观 感动每一天》年度人物。入选2012年度、2014年度山东省公派赴美、赴澳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项目,担任团长及书记;青岛电视台优秀合作律师,曾担任山东省“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第二期代表团团长和第四期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

赵纯永律师2014年3月在《山东律师》发表《中国律师迈进“地球村”》,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及比较中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式,研究探讨中国律师事务所及中国律师长久发展之路;在《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第二期赴美培训班论文集》发表《试述中美律师制度的差异》的论文;2014年9月,受山东省律师协会指派,协助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起草《2013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省出口影响情况调查报告》;2014年12月在《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第四期赴澳大利亚培训班论文集》发表《中国企业澳大利亚上市的实务分析》;2019年11月在《山东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新时代宪法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发表《香港终审法院适用《香港基本法》与《宪法》的比较研究》。其撰写的《股权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获得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新常态下律师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获得山东省优秀论文二等奖及第十四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关于律师参与涉诉涉访案件问题的分析》获得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

社会任职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委员会干事;

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

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理事长;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青岛市政府法律顾问;

青岛市首席质量官;

青岛市政法机关营创法制营商环境监督员;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军民融合研究会常务理事;

青岛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指导老师;

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入库专家;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职业发展导师;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特聘专家;

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届校友会理事;

青岛创业城市专家导师;

山东省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