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动态 | 《某上市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及所涉及的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等问题》案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4-04-03 浏览次数:108

2024年3月29日,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团队就承办的某上市公司合同纠纷案件及所涉及的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等问题举办案例研讨会。本所律师积极参与,就案件相关的疑难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A公司系上市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两亿元股权转让款取得C公司10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但因转让协议纠纷,B公司没有移交财务账簿、公章、银行账户等公司管理证照资料。A公司派人由双方共同进行财务管理,但共同经营期间从未对C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或出具审计报告。现大量供应商起诉C公司支付货款,并要求一人股东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案件研讨的核心点围绕如何免除A公司的一人股东连带责任。

参加本次研讨的人员如下:争议解决业务团队负责人陈相敏律师,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团队负责人杨少平律师、团队副主任冯飞律师、团队骨干律师于松、姜仁俊、丁利荣,以及海事海商业务团队合伙人张芸芸律师等,杨少平律师担任本次案件研讨的主持人,案件主办律师王倩玉担任主讲人。

颐衡律师集思广益,对案件争议焦点及代理方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为案件主办律师拓宽了思维,开阔了思路,后续主办律师将对各位研讨律师的观点、意见进一步整理分析并形成更具可行性的案件体系化代理方案。

案件研讨会是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为确保服务质量,发挥律所规模化优势而制定的一种案件品质保障制度。通过所内案件研讨,集合不同专业律师的经验和智慧,可有效解决个案律师思路、知识结构的局限性和单一性,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具可行性的案件解决方案,充分展现颐衡律师“尚法、精业、合作”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