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官宣 | 祝贺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赵纯永等人获聘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发布时间: 2025-01-10 浏览次数:27
近日,第六届潍坊仲裁委员会换届大会在潍坊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六届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单及潍坊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等5个文件,并对新一届潍坊仲裁委员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赵纯永,青岛大学上合法律服务研究院副院长、青岛律师学院副院长、颐衡兼职律师马卫东,颐衡潍坊分所主任张安军、副主任张蕾,颐衡合伙人律师杨少平、李海川获聘为第六届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五年。

颐衡律师在担任仲裁员期间,一直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发挥仲裁程序在案件中高效性、保密性、终局性及低成本优势,依法履行仲裁员职责,积极促成仲裁案件妥善和谐解决,为地区经济及社会发展尽到颐衡法律人的绵薄之力。
赵纯永,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公司及证券法律业务团队负责人;专职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21年。
具有法律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大数据分析师资格。
曾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法律援助律师,全国“1+1”法律援助优秀援助律师称号、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优秀法律援助律师、荣立山东省司法厅个人二等功,青岛市优秀律师,青岛市司法局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015年被评为青岛晚报《核心价值观 感动每一天》年度人物。入选2012年度、2014年度山东省公派赴美、赴澳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项目,担任团长及书记;青岛电视台优秀合作律师,曾担任山东省“百名应对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工程”第二期代表团团长和第四期代表团临时党支部书记。
赵纯永律师2014年3月在《山东律师》发表《中国律师迈进“地球村”》,分析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及比较中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式,研究探讨中国律师事务所及中国律师长久发展之路;在《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第二期赴美培训班论文集》发表《试述中美律师制度的差异》的论文;2014年9月,受山东省律师协会指派,协助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起草《2013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省出口影响情况调查报告》;2014年12月在《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高端法律人才培训工程第四期赴澳大利亚培训班论文集》发表《中国企业澳大利亚上市的实务分析》;2019年11月在《山东省法学会宪法研究会“新时代宪法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发表《香港终审法院适用《香港基本法》与《宪法》的比较研究》。其撰写的《股权众筹融资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获得第十三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新常态下律师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思考》获得山东省优秀论文二等奖及第十四届华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关于律师参与涉诉涉访案件问题的分析》获得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

社会任职:

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委员会干事;

山东省律师协会理事;

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青岛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理事长;

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泰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青岛市政府法律顾问;

青岛市首席质量官;

青岛市政法机关营创法制营商环境监督员;

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会研究会常务理事;

山东省法学会军民融合研究会常务理事;

青岛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实践指导老师;

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入库专家;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职业发展导师;

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特聘专家;

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届校友会理事;

青岛创业城市专家导师;

山东省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专家库成员。

马卫东,青岛大学上合法律服务研究院副院长、青岛律师学院副院长、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硕士学位,2011年获得韩国海洋大学海商法博士学位。现担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青岛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融合创新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市交通港航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青岛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4年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百计划”并在青岛市公安局挂职一年。曾荣获“青岛大学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大学教育先锋”、“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青岛大学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科研方面,在《贵州民族研究》、《中国法研究》(韩国)、《立法政策》(韩国)、《国际交易法》(韩国)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的比较研究》,主编教材《国际法概论》,另参编学术专著2部。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模式研究》,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韩两国间货物陆海联运法律问题研究》,主持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参加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项,参加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教育厅项目各1项。主要研究方向为海商法、民法典、公司法。

实务方面,作为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审理案件150件左右,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国际贸易纠纷等商事合同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受仲裁委及当事人的好评;作为胶州市人民政府两届的法律顾问,积极献言献策、履职履责,为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作为律师,努力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法律培训、合法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深得客户信任。

张安军,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法律硕士,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08年执业以来,秉承严谨的法律态度和高度的职业操守,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社会责任践行法治精神。
社会任职:
山东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律师服务团成员;
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裁决咨询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
潍坊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律师协会实习与执业考核工作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高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十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荆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蕾,山东颐衡(潍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
社会任职:
潍坊高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潍坊市律师协会保险业务委员会委员;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政法大学吴丹红教授法天刑辩团队成员。
杨少平,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商事诉讼与仲裁业务团队负责人,毕业于美国密苏里洲立大学MBA。
社会职务:
山东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青岛市工商联市商会首席政策官;
山东省河北商会副会长;
滨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海川,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法学硕士,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拥有法学、经济学等多学科背景,从事律师执业十余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领域:民商事合同纠纷、保险纠纷、人身损害纠纷、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