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衡观点 | 《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 2025-01-16 浏览次数:79

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

王晓东

年轻的律师朋友在接待当事人时,经常会面临这样的选择。当事人在生活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当他们向律师诉说完事情的经过,经常会问这件事怎么处理才对自己更有利,是到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到法院去起诉。面对当事人的困惑和迫切解决问题的心情,年轻的律师朋友往往受当事人的影响,经常答复选择时间更短、成本更低的方式解决法律问题。

诚然,作为律师,面对法律知识相对缺乏的当事人,也希望快速、彻底的帮助当事人,但在选择运用何种程序上,却没有更多的自主权。首先,因为我国的司法制度采取刑事程序、民事程序完全不同的路径,之前的法律规定可谓泾渭分明,现在由于经济的发展,民事行为和刑事责任相互交织,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刑、民在程序上有交叉的情况,即使这样,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出台大量的规定、解释,试图在司法的过程中把二者尽量区分开来。其次,站在司法者的角度,特别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虽然他们都是以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但在实际工作中,并不能通过一个部门、一种方式解决所有的问题,他们在接受群众报案、控告时,首先会考虑这是否是个刑事案件、是否归公安管辖,只有初步确定为刑事案件他们才会受理,开启侦查程序。虽然有举报人或控告人到公安机关报案,但受案单位经分析认为不是刑事案件,就不会受理,再者过程中因为有的案件事实不清,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初查,经过调查得出是否为刑事案件的结论。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当事人法律问题的解决,是到公安机关报案还是到法院起诉,并不是由当事人选择的,是由案件的性质决定的,如果是刑事案件,让当事人马上到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民事案件就准备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当然,有的年轻律师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一时分不清楚是否涉及刑事责任,在这样情况下,可以对多个法律关系进行梳理,认为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让当事人去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工作职责做出相应的处理。但是,如果是单纯的民事法律关系去报案,不仅浪费时间,还可能丧失民事胜诉的机会。
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它们的处理方式、证据规格、逻辑方法都有很大的不同,他们共同组成我们的法律体系,它们在其中担负不同职责,虽然他们都是帮助我们解决生活、工作中的法律问题的,他们又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希望年轻的律师朋友能更加自如地运用法律武器帮助求助的当事人。